这一天,李破和李春终于正式加入了光荣的马夫队伍。
第一天干活,李破带着李春干的很卖力,毕竟是新人,手脚不勤快,你还真当自己是回事了?
李破并不知道,户曹的小吏找了他一天,才去回禀陈从事,两兄弟跑没了踪影,不知去哪儿了。
当然,这也难不住人家,命人去问了问罗三,就晓得那个家伙摇身一变,已经溜进了郡府,吃上官饭了。
驾曹辖下,又在郡府私厩,即便是个普普通通的马夫,没有什么正式的品级,但却是马邑城中,小吏中的一员了。
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儿,给马邑太爷这样的土皇帝照看马匹的人,也属于马邑小吏中比较高级的存在了。
从事大人有点惋惜,他到马邑时间不长,正缺信得过的人。
李破这样以流民身份入城,又机灵大胆,来历也禁得住查验的家伙,正是亲信的首选,没错,身在户曹的他,很方便就能查阅马邑各部军籍。
李承顺的大名赫然在列,只是在塞外驻守军寨,而因为云中守捉府早已名存实亡,各寨守卒多有亡逸,再要细查下去,怕就得派人出长城或者去到扶风了。
为了一个小小的李破,显然不值得他花那样的功夫和人力。
实际上,查到这里,也就差不多了,他也不会认为,突厥人会派一个这样的少年,来刺探马邑军情。
还是那句话,在马邑郡和突厥人有关联的人,太多太多,就算突厥人派个刺客过来,也不会是李破这样的,那和开玩笑没什么区别。
挺合适的一个心腹,按照他常年受到的教导,收服这样的人,也不算困难。
恩威并施而已。
可惜,那小子运气太差,竟然自己跑进郡府养马去了。
听到这个消息,年轻的从事想了想,随即便将之抛诸脑后,凭他的身份,可用的人很多,不需在一个小人物身上再费什么精神。
像尉迟,精明强干,又有军职在身,才是值得他下功夫的首选。
李破并不知道,自己错过了一个不错的机会,当然,就算知道了,也会撇撇嘴,当是自己的幸运。
因为第一次给那王八蛋做事,就挨了一顿鞭子,有了这种很不愉快的经历,李破便没什么兴趣往那个根本不在乎他死活的家伙身边凑了。
不过,他现在也挺怀疑,当马夫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。
因为头一天干活,终于被老头逮住了机会,将他一顿臭骂。
但也不算冤枉。
要知道,懂养马和会养马是两回事,这是理论和实践的差距。
牧养和厩养同样如此,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养马方式。
换句话说,别看李破装的很牛,其实本事没那么大,上了手,行家一看,揪住他小辫子不用太简单。
在老头的怒吼声中,李破一边心里嘀咕着,这是典型的更年期综合症,还是最严重的那种,狂躁型,一边手脚则越发麻利。
吃人家的饭,归人家管,李破很明白这里面的道理。
就像之前挨了一顿鞭子,虽不情愿,但也没记恨这个,记恨那个。
说他心胸大吧,也不至于,但也绝对和心胸狭窄沾不上边儿,总的来说,他是一个知道自己该干什么,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位置的人。
既不怨天尤人,也不自暴自弃。
一天下来,李破被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,耳朵也嗡嗡直响,李春也垂头丧气的跟在他身后,两人灰头土脸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里。
显然,这样的日子不如他们在人市上过的逍遥自在。
只一天,就能让李破这样的人感觉,进郡府做事也许是个错误的决定,可见老头的威力着实非同小可。
吃过了晚饭,也不能闲着。
为明天备料,然后最后一次巡查厩房,一圈下来,月亮也升起了老高。
再次回到房间,让李春自己睡下,李破和衣而卧。
因为还有两次夜料要喂。
别抱怨,这一切的流程,都是大隋饲养战马的精髓所在,前人的无数积累,都蕴含在里面了。
只一天,就让李破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,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养马之人,要学的还多着呢。
草原上的环境,以及粗放式的牧养方式,和大隋这种精致的饲养方式比较,低劣之处,显而易见。
当初,在草原上,三叔就常常叨咕,突厥人养不出真正的战马。
李破还觉着有些言过其实。
今天经过了实地操作,见识了几种在草原上也许根本见不到的马料,一遍流程下来,和以往所学印证一下,也就明白了。
草原人,根本别想像这样来养马,他们根本养不起。
之所以草原人以战马而称雄,那不是因为他们豢养战马有多厉害,而是因为马匹的来源更充足,他们的战马,也大多数不是养出来的,而是部落仇杀中打出来的。
这才真叫实践出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