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44000元。
四、驳回上诉人其他上诉请求。
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,由被上诉人邱穆青承担。
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审判长:刘梦娟
审判员:赵芸芸
审判员:唐 颖
二〇二七年一月十四日
书记员:江 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