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长的确是个好人,一个笨拙的老好人,这样的人你很难再怀疑她抱有什么目的来接近自己,因为她看上去实在没有那个智力。
没人不喜欢这样的老好人吧,无害,还很有帮助。可我不一样,臭虫不会喜欢香草,她的每句话都让我难堪,一切都在印证是我这个人当年做了错事。
但我也的确很难讨厌她。
“好丢人。”她冷静下来后终于觉得在同龄人面前哭是件很丢脸的事。
“是挺丢人的。”
我毫不客气的评价让班长更红了一些。
“总之——”她拍拍脸,“我会想办法帮你拜托那些流言蜚语的。”
没有必要,我想,这好像是我应得的。
“其实,刚入学的时候林逸清也被说过闲话。”
我的注意力被她这句话吸引过去。
“她那时候不太合群,谁和她说话都不理人。”
“后来呢?”
“后来我有什么活动都叫上她,有空也拉她和别人一起玩。只要熟络起来就知道,林逸清根本不是坏人啊,她只是比较慢热对吧。”
我没忍住笑了。
“怎么了?”
班长,班长啊,你到底帮了两个什么玩意儿。
“不说这个了。”班长不知道我为什么笑,却配合着一起笑了,“去吃冰激凌吗,我请你。”
如果我说,我现在的处境是林逸清造成的,而林逸清之所以会对我这么做,是因为我高中的时候对她的霸凌,班长会露出怎样的神情呢?我不是可怜兮兮的受害者,我是罪该万死的加害者。知道这一真相的班长会怎么想,幻想要破灭了吧,自己的一腔真心也像是喂了狗吧,如果她知道真相的话,一定不会再找过来了。那样的话,我的目的也能达成了。
可我却没能说出口。
因为我就是如此、如此卑劣的人。班长会一直试图帮助曾经的霸凌者——她最不能接受到那类人。我一边觉得她可怜,一边隐瞒着真相。
“不。”我拒绝了她,“我要去找林逸清。”
“啊……你们关系真好。”
这句话会让高中的我生气吧,但现在我意外的平静,从表面上看起来,我确实和她关系很好。
我和班长道别,为了弥补林逸清摔碎的杯子在自动贩卖机给她买了饮料,在我穿越操场去找林逸清时,被戴着志愿者袖章的人拦了下来。
“同学,马上举行四百米跑步比赛,请绕行。”
对,今天是运动会来着。不过比起中学的运动会,大学的并非是全校级别的活动,这里活动太多了,运动会显得没那么重要,除了给所有人带来了两天假期,在大部分人眼里它没什么存在感。
我没有立马绕行,而是后退几步,在最近的地方等待百米比赛开始。
我,曾经,喜欢过,林逸清。
喜欢林逸清的理由很简单,她是个长得很漂亮的人,跑起步来却又很帅气。明明那么瘦,一副出生到现在都没吃过饱饭的样子,竟然能跑得很快,自然而然地被推荐成运动会上的跑步选手。
初三最后的活动就是运动会,十五岁的林逸清走上跑道,在比赛之前就赢得了他人的关注。她把头发扎了起来,这是个很清爽的发型,她甩了甩脑袋,头发随之一起跃动着。
枪响,比赛开始。四百米的赛程让她气喘吁吁,但那又怎样,她是第一名。
他们说四百米很难跑,确实,林逸清累得双手撑着膝盖,干咳着顺着气,一遍又一遍地把额头浸出的汗液擦下。志愿者们围着她,他们递给她毛巾和水杯,林逸清却一直仰着脑袋在人群中寻找什么。
她在找我。
视线对上的时候她笑了,高高举起手朝我挥舞。微笑着对志愿者道歉,然后穿过那么多的人来到我面前。
走近了反而把笑容收起来了,她有很多话想说,比如讨要个夸奖什么的。但她最后什么都没说,只是把手上的饮料递给我,扯着自己的衣领扇风,然后说今天真是热啊。
林逸清,仅仅是这三个字都让我觉得高兴。
真是不可思议啊,人竟然会因为另一个人的存在而感到欣喜。
我想说林逸清你是不是喜欢我,但我什么也没说,因为太明显反而没有刻意确认的必要了。我想如果我先对她说喜欢你呢,林逸清会是什么反应?她会高兴到哭出来吧。这么想着我突然想实践一下看看,但最终我没说,我说对啊好热。
那都是好久好久之前的事了,我以为我忘了,却还记得,并且记忆逐渐清晰起来,我甚至能记起太阳穿过树叶留下的光斑的形状。
那瓶饮料是我不喜欢的绿茶,不只是因为我对不甜的饮料没有兴趣,也是因为我爹喜欢这个牌子,恨屋及乌。我因为她不了解我的喜好而生气,但我很快原谅了她,因为这是林逸清喜欢的,她总是把最喜欢的给我。我甚至因为这是林逸清给我的而尝了一口,然后得出了这玩意实在不能爱屋及乌的结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