沐浴在晨光中的巴塞洛庄园肃穆严峻,白砌坚墙抵挡不住岁月风雨的洗礼,浮现浅浅的暗色竖刷纹。
Lee安步当车,穿过漫长的石砖路,缓缓走近这座半现代风的三合庭阁,步伐渐行渐慢。
上一次来这里,为了将Lisa带走费了不少劲,这一次大概不会那么顺利了。
宽阔的石道贯穿平齐的绿茵草坪,矮小的园丁在里面修剪花草,一只雪白的萨摩把修下来的草屑拖得到处都是,看到来人,歪头斜脑地呆了一会儿,突然撒欢扑过来。
Lee垂手按住它往上顶的脑袋,“你太脏了,诺顿,不要靠我身上。”
诺顿热情不减,甩着尾巴蹭他的裤腿。
Lee走到门廊前,脱下外套,接过女佣递过来的鹅毛掸子,把腿上的草屑清理掉,看到诺顿死心不改又要扑过来,用掸柄抵住它的鼻子。
“你最好别这么干,除非你也想变成毛掸子。”
女佣连忙捂住诺顿的耳朵,紧张地看着他:“抱歉,Lee先生,它今天偷吃了厨房新制的熏肉干,所以比较兴奋,您别生气。”
诺顿傻乎乎地看着Lee,舌头伸在外面哈呼气。
它似乎能理解人类的真实情感,未曾感受到威胁,女佣却把他的玩笑话当真了。
除了动物,这里大概没有人愿意迎接他的来访。
私生女的私生子,血统已经混乱得彻底,又是个罪名昭著的冷血刽子手,换作谁都会骂一句“恶棍杂种”。
况且同辈之间没有一个出类拔萃的接班人,个个都防贼似的,生怕巴塞洛姥爷一时想不开,看上这个天资聪颖的通缉犯。
如果一个家族内部出现不必要的怀疑和斗争,那恐怕离衰落也不远了。
Lee扣上衬衫领口的最后一粒扣子,尽可能使自己的来访显得彬彬有礼,不那么突兀,至于领结那种过犹不及的东西,就能省则省了。
反正大家心照不宣,装模作样的打扮已经没有必要。
“巴塞洛先生在书房吗?”Lee朝刚走上楼梯,注意到一楼会客桌上残留的空茶杯,挑了挑眉,“有客人?”
“客人是来找菲格夫人的,老爷在书房处理工作。”
Lee脚步一顿,突然扭头问:“谁?”
女佣吓了一跳,结结巴巴地回答:“一个Z国来的男孩子,叫……LiChuan。”
“姓Li?”
“是的,他是菲格夫人一位朋友的孩子,来S国探亲,顺道来看望夫人……”
Lee在楼梯上静静地站了一会儿,然后继续迈步上楼,走到三楼的书房前,敲了敲,推门而入。
巴塞洛先生六十出头,身体十分硬朗,高鼻深目,棱角深刻,典型的日耳曼人长相,银白的头发全部梳在脑后,露出令同龄人羡慕的发际线,维持着年轻时三庭五眼的比例,实属难得。
如果说Lee身上哪里最像外祖父,那毫无疑问就是这干净利落的发际线了,可惜他很少梳油头,现在更是推成时潮短发,变成了社交鲜肉包,完全拉开了祖孙两代的距离。
巴塞洛先生表情冷淡,显然非常不欢迎这位不速之客:“我想你走错了地方。”
“多有冒犯,十分抱歉。”Lee拿过书桌边上的拿破仑骑马小铜雕,把玩了一番,“我路上遇到一个带着怀表会说人话的兔子,是它带我进来的,要怪就怪它吧。”
巴塞洛先生最看不惯他巧言善辩的模样,冷冷斥责:“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你更自以为是的人了,请不要侮辱孩子们的童话世界。”
“我又没说自己是爱丽丝,但这里的确是人间仙境。”
“你到底来干什么?”
Lee放回雕像:“我要蔷薇徽章。”
“想都别想!”巴塞洛先生怒色满面,“就凭你现在这样也想要族徽?我奉劝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!你以为你是谁?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,听说你的通缉令已经撤销了,真是可喜可贺,可是单凭这个,还远远不够!”
“那你还要我怎样?”
Lee并非有意来招惹这个难以相处的外祖父,但眼下这是自己能离开S国的最快途径。
识时务者为俊杰,他一向能屈能伸,该狗的时候就得狗。
“你若真想回来,首先得服众,至少去多维贡服役五年!不!十年!”
Lee一口拒绝:“不行,一天都不行。”
巴塞洛先生怒不可竭,抄起手边的绅士拐杖狠狠戳他的腿。
Lee身体一歪,“噗通”一声跪倒在地,他一声不吭地站起来,又被巴塞洛先生一脚踹倒,于是他干脆就这么跪着了。
“你以为自己在和谁说话?嗯?天生反骨就是个怪胎,我早就知道你是个祸害!连亲舅舅都杀了,还有什么事情是你不敢做的?如果我今天不答应给你,你是不是打算把我也杀了?”
Lee默不作声。
巴塞洛先生消完火,稍稍平息了些:“不